错误的句点
错误的句点
文/憨憨老叟
《铿锵玫瑰——致敬改革开放40周年闪小说经典文丛》出版计划获批后,我立即联系文化传媒出版公司,洽谈相关合作事宜。经筛选,最后决定在盘古文化、侏儒大道传媒和巨人之路出版三家之间选取一家。
看得出来,几家公司都相当重视这个文化大项目,都抱着志在必得的态度应约而来。除主要负责人外,还特地带来了责任编辑。
这是我们的出版意向书,请各位先过目。
侏儒公司代表看了看手中的意向书,随即便表示:这份意向书所列内容,我们没有大的异议,完全能接受。
盘古文化公司的代表细看了几遍意向书后,也表示:这份意向书,我们也愿意签。
巨人公司方面,有什么意见吗?
巨人公司代表正要回答,无意中我瞅见他边上的“四眼妹”轻轻扯了一下他的衣角,附耳说了些什么。
我们公司不能签。
请您给理由。
这可否由我的责任编辑来回答?
可以。
四眼妹站起来,扬了扬手中的意向书,大声说:这份意向书有多处错误。比如列定的书名,使用的是下划线而不是破折号,这不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最新颁布的关于标点符号使用标准规范的要求。
人们诧异地望着她。
见我的脸拉了下来,我的助理走过去小声提醒她:这意向书可是我们老总亲自拟定的。
四眼妹没领“善情”,继续说:我还发现,意向书英文版本的最后一句,使用的是句号而不是国际标准的句点。
好了!我猛地拍了一下桌子,站起身来。
人们的眼光刷地转向我。
我大声宣布:我们将和巨人之路传媒公司合作!
为了选好合作伙伴,作为一个文化人,我煞费苦心地给意向书“制造”了一点小麻烦。
------“巨人之路”杯首届华语闪小说大赛优秀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