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的石头】取证
作者简介
作者简历:孙怀军,男,笔名,荒野的石头,山东莒南人,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中国闪小说学会会员,莒南县诗词学会常务理事,《家乡》杂志执行主编,春草诗社社长,临沂在线文学频道青藤文学网副总编,红袖添香网诗歌编辑,在《星星诗刊》《格言杂志》《当代闪小说》《关东文学》《沂蒙晚报》《鲁南商报》等发表诗歌散文小说等,并入选《中国爱情诗选》《中国闪小说精粹》等多种选本和获奖,出版《四人集》诗集,参与编写《锐度诗歌》、《青藤文集》等多部文集,组织策划过多次全国大型征文比赛,曾多次应邀担任文学大赛评委。
我正开车行走在马路上。突然,前方出现一张纸片,通过观察颜色和形状,感觉类似于十元人民币。我心想,大小是个财气,随停车下来捡拾。
刚起身,我看到不远处有警察正在值班,那首再熟悉不过的儿歌又响彻耳畔: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给人民警察叔叔手里边……于是,我有点脑瘫地走了过去,交上了十元钱,站在原地等待,原本认为会得到表扬。我如何回答都想好了,那就是:这是我应该做的。警察却毫不犹豫地说:还差九十元!冷冰冰的腔调。我诧异道:我真的就捡了十元。警察说:那我不管,我只追究你违章停车的罚款一百元,所以还差九十。警察很熟练地随手指了指路边,我看到一大牌子,上面写着:危险路段,禁止停车,违者罚款一百元。。
辩解已经没有意义,我只好又掏出一百元,递过去,警察还算公正,只给了我一张一百元的罚单。我自认倒霉,等我转身上车,发动马达打算离开,又看到前面地上那张十元人民币,躺在马路上,似曾相识,一阵风吹过,动了几下,好像在向我招手。
我对坐在后排的拿摄像机同事说,刚才情景都拍好了吧。同事说,无一遗漏,清晰清楚。我说,好,取证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