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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吴宏鹏

发现之旅--你眼中的闪小说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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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9 20: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丈夫的支出账单
马克吐温

    招聘女女打字员的广告费......(支出金额)
    提前一星期预付给女打字员的薪水......(支出金额)
    购买送给女打字员的花束......(支出金额)
    给夫人买衣服.......(一大笔开支)
    给岳母买大衣.......(一大笔开支)
    招聘中年女打字员的广告费......(支出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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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6 19: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富人的慈善
黄会兵
  
  向来吝啬的大富翁亨利先生突然大发善心,要为全国的心脏病患者做心脏搭桥手术,所有费用由他承担。为此,他还请来了鼎鼎大名的托雷斯博士,托雷斯博士是这方面的专家,经他手术治愈的患者不计其数。
  按照托雷斯博士的工作表,他一天做两个手术,一个星期做十个。每当托雷斯博士做手术时,亨利先生就会来到手术室门口,焦急地等待手术结果。那些病友们都很感动,亨利先生真的是菩萨心肠啊!  
  这天,意外发生了,一个患者死在了手术台上。托雷斯博士很难过,他默默地走出手术室,向患者的家属深鞠了一躬。亨利先生安慰他说:“像这样的高危手术,难免会有失手,你休息几天吧。”  
  几天后,亨利却取消了慈善计划,他自己躺进了托雷斯博士的手术,原来他也患有很严重的心脏病,急需手术。 
  手术很成功,拆纱布的那一天,妻子得意地和他说:“我的主意不错吧,托雷斯博士做手术万无一失,而他同时出现两次失误的概率更是微乎其微。

本文获中国首届闪小说大赛金奖,被〈〈小说选刊〉〉、〈〈小小说月刊〉〉、〈〈北京青年报〉〉、〈〈读者〉〉等众多报刊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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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6 19:0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冷月潇潇 于 2011-5-6 19:05 编辑

大舅的记性
马长山
  
  大舅今年整六十了。自打几年前大舅妈因乳腺癌过世后,大舅好像丧失了记忆,告诉他什么事情都记不住。大舅好几回在街上都找不到回家的路了。最终还是警察把大舅送回了家。
  女儿给大舅买了手机,让他迷路以后给家里打电话。
  大舅记不住号码。
  大舅的二儿子带回一个好消息:市电信局允许用户自己决定全部八位数的号码,他抢先登记了“00000000”这个紧俏号码。
  “这下好了,以后咱爸再也不会忘电话号码了。”大儿子笑着说。
  大舅背了一个晚上,然后保证他已经完全记住了。
  大舅又在大街上迷路了。派出所的警察把大舅送回了家。
  “爸,您老连这八个零也没记住?”二儿子没好气地问。
  “记是记住了,我一紧张,忘了先拨哪个零了。”
  女儿找了心理学家王教授到家跟大舅聊聊。
  王教授单独与大舅谈了两个小时。临走时,王教授说出一串数字,让大舅的女儿用这个做电话号码试试。
  当二儿子把新号码写到纸上递给大舅时,大舅看着那八个数字,号啕大哭起来。
  “我记住了。”大舅边哭边告诉孩子们。
  奇迹发生了。大舅确实又走失了几次,但每次他都准确无误地往家拨通了电话。
  那个号码并不好记:19731998。
  我大舅与大舅妈于1973年结婚,大舅妈1998年因病去世。
  
 发〈〈小说月刊〉〉。
田洪波点评:这么一个平常的故事,作者不动声色地娓娓讲来,及至最后,当我们读者都明白事情的真相时,感情脆弱的读者真会掬一捧泪了。这篇作品的方法我觉得也值得闪小说作者学习,就是层层递进法,逐步推进故事情节和主人公情绪,到结尾揭开谜底,让读者恍然大悟,击节赞叹。另外就是作品的转折描写,或者以对话为转折句,或者以叙述语言来转折,显示了马长山先生驾驭这种文体的高超能力,而这也是值得我们细细揣摩的。同时,作品还运用了夸张,一个电话号码居然让大舅背了一个晚上,以及不知道先拨八个零中的哪个零好等等。这种夸张配置到结尾的辛酸,就更彰显出了作品苦中有泪的艺术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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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6 19:0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摸/刘吾福
  
  梁子到南方去打工一年,老板赖账,携款跑了。
  年终,梁子两手空空,满身疲惫地回到家里。
  老婆走过来,伸手摸遍了梁子的全身,摸着摸着,老婆拉长了驴脸说,你一个大男人,出去闯荡了一年,你赚的钱呢?
  老娘走过来,伸出巴掌抚摸这梁子的全身,摸着摸着,老娘欣慰地笑了,老娘说,儿呀,只要身子骨硬朗,没病没痛,平安回家就好,今年没赚到钱,还有明年哪!
  梁子两眼定定地望着白发苍苍的母亲,鼻子一酸,禁不住一声哽咽——
娘啊!

入选〈〈2009名家微型小说排行榜〉〉及〈〈卧底:闪小说精选30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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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6 19:05:35 | 显示全部楼层

马长山
  
  琳带着儿子趴在我的身上哭得死去活来。
  虽然我已经去世了,但还是有点儿不好意思。
  因为我对不起琳。
  我上个月秘密转移了七百万资金到霞的账户上。
  我准备与琳年底前分手。霞已经怀上了我的孩子。
  琳对此还一无所知。这个傻女人。
  五天前,一场意外的车祸要了我的命。
  本来是全家驾车到延庆一个老同学家串门。琳和孩子突然不想去了。
  我不能爽约呀,只能自己去了。
  刹车在高速公路上失灵,连人带车掉进山底。
  这不,我现在正躺在殡仪馆与琳和朋友们告别呢。
  我被推进焚尸炉时,琳突然一个人朝我奔了过来。
  想不到琳这么重感情。
  “对不起,”她伏在我耳边轻声说道:“是你把我逼到这一步的,我只好让你先走了。”
  我敢打赌,全场没有一个人听见了这句话,除了我。
  
 发〈〈小说月刊〉〉。 
田洪波点评:《琳》以一个女主人公的名字命名,也就是“我”的妻子。初读以为是以琳为轴心,叙述一个与情或者爱有关联的故事。结果马长山先生却反其道而行之,以第一人称“我”的口吻来叙述,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读下去才发现我们读者都“上当”了。琳不过是隐藏在幕后的一个凶手。她在“我”即将被推进焚尸炉时,在“我”耳边轻声说道:“是你把我逼到这一步的,我只好让你先走了。”而在这之前,“我”还一直认为她是一个傻女人,“我”使情人霞怀上了孩子,秘密转移了七百万资金,准备年底与她彻底分手。殊不知,这一切都尽在琳的掌握之中。她制造了要了“我”命的这场车祸,然后在即将与“我”永别时告诉了“我”事情真相。那么,她对霞又使用了什么手腕呢?作者没有交待,尽由读者去想象添充。这实在是聪明之举。我觉得作者的聪明在于,他在这么一个复杂的故事面前,没有采用平面叙述的惯常手法,而这也恰恰是我们许多闪小说作者经常采用的手法,而是以“我”的内切入法来叙述这个故事。这样就节省了大量笔墨,也显现出真实的一面。并且,作者以女主人公的名字作为作品题目,读后才让读者恍然。这个错综复杂的故事也就深刻地印在了读者心里。个人觉得,这样的笔法切入和情节安排,是值得闪小说作者们学习借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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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6 19: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马/余途
  
  我被击中了,从马背上跌下来,血一股股涌出。我的马刹住奔跑,站到我身边。
  我试图爬起来,抓到缰绳却没了向上的力气。我摸到了粘稠的血,再度趴倒。
  马向我低下了头。
  风卷起了身边的沙土。荒漠外能见到的只有我的马。
  我挣扎着想再抓缰绳,身子已不听使唤。
  我的马垂着头凝望着我,我抹了一把血拍向马屁股,用尽力气喊:“走吧!”它转身飞奔而去。
  风呼啸着压抑我的呼吸,沙土意欲掩埋我的身体。
  地在震动,那是我熟悉的节奏。
  我的马,是它带来了马队。

〈〈卧底:闪小说精选30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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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6 19: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余途
  
  《吻》是著名画家的一幅油画新作,初上展厅,吸引了大批参观者,人们试图从纯白的画面里找到的吻的痕迹,大都因为没有找到而失望。有人说吻在画里你想看到就能看到,找吻的人还是看不到。
  突然间,一个女子情不自禁地亲吻了这幅画,她樱桃般红润的唇印在了洁白的画布上。
  警方在接到报案后迅速逮捕了这名女子。
  法院很快以“破坏艺术品”罪审判她。在法庭上她陈述道:“我也是画家,画布的纯粹和洁白让我身不由己献上一吻。”
  《吻》的画家为她出庭辩护说:“你们指控的嫌疑人作为《吻》的作者,完成了画作的最后一笔,《吻》至此完美无缺了。”
  亲吻画作的女子被当庭释放。
  在当年环球艺术奖颁奖礼上,画家和女子共同创作的《吻》获金奖。
  
〈〈卧底:闪小说精选30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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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6 17: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是傻瓜
  文/黄志浩
  一天,收藏家去集市上闲逛,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一件瓷器深深地吸引住了他的眼球。
  “多少钱?”收藏家随口问瓷器的主人。
  “十元。”
  收藏家摇摇头离开了。
  几天后,收藏家又在集市上见到了那件瓷器。
  他看看瓷器上的灰尘,忍不住俯身去擦。
  “先生,五元。”这次,瓷器的主人利索地说。
  收藏家犹豫了一下,还是离开了。
  半个月后的一天,收藏家把肠子都快悔青了……
  那天,收藏家又去了集市。大老远,瓷器的主人就笑呵呵地跑过来和他打招呼:“先生,那件瓷器被一个傻瓜买走了,50元呢!”
  收藏家一惊,差点跌倒,喃喃自语地说:“傻瓜啊傻瓜!”
  选自《文苑》2011年四月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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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6 17: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称呼
程思良

  大家都怕见新来的局长。准确说,不是怕见局长,而是怕喊局长。局长什么不能姓,咋就偏偏姓“付”呢?见了局长总不能不吭声吧?不吭声,那是公然藐视领导,嘿,让你吃不了兜着走!叫是自然要叫的,关键是叫什么?叫“付局长”?不行!明明是一把手,咋成副的了?如此称呼,居心何在?叫“局长”?也不行!大家喊其他三位副局长时,都自觉忽略了“副”字,径呼王局长、赵局长、张局长。你称付局长为局长,还有上下之分吗?何况,副局长都有姓,却把正局长给“斩首”了,什么意思?
  其实,最苦恼的要数办公室郑主任,别人只是偶尔碰到付局长,他却几乎天天要见付局长的啊!还记得第一次见局长,他叫了几声“付局长”,局长仿佛没有听见,一味翻阅着报纸。他赶紧改口叫“局长”,付局长这才不轻不重地哼了一声,眼光仍未离开报纸。为如何称呼局长,郑主任连续几夜失眠。“付局长”、“局长”这两个称呼老在脑子里此起彼伏。
  那天,他去参加一位朋友的酒宴。朋友是一家小公司的头。酒宴上,那些丰盛的菜肴没有给他留下什么印象,但那些来宾与服务小姐对朋友的称呼却让他豁然开朗。
  第二天,他去向付局长汇报情况。
  “老板。”他试探地轻轻叫了一声。
  “有什么事吗?郑主任。” 付局长温和地望着他。

(原载《喜剧世界》、《杂文月刊》、《经典故事》、《文学报 微型小说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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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6 17:2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文/远处的山影

今天我作为特邀嘉宾,参加了汉斯先生隆重的结婚典礼。
  汉斯是德国人。一年前被派来中国,担任我所服务的这家德国公司驻中国的首席代表。因为我的德语不错,便成了汉斯的翻译兼汉语老师。我教汉斯学的第一个汉字是“网”。
  “渔网、互联网我都明白,但你说的人与人之间的什么网,我不懂。那到底是什么?”汉斯在听我耐心讲完了“网”字后,仍一头雾水。
  见他不解风情,我只好苦笑着说:“你在中国呆久了,自然会明白的。”
  两个月后,汉斯与我又聊到了“网”:
  “你们的那个网,我有点明白了。这次美国人能中标,就是因为他们有你说的网,对吗?”
  我笑着点了点头。
  又过了俩月,汉斯来找我:
  “我们的中国业务正在萎缩,总部已经很不满意了;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你得帮帮我。”
  “在海里,你必须有渔网才能捕到鱼;中国就像大海,你没有网是很难捕到鱼的。”我启发他。
  “怎样才能有网呢?”汉斯问。
  “光靠钱恐怕还远远不够;你必须懂得感情投资。”
  “哦,明白了!”汉斯终于恍然大悟。
  后来,汉斯在中国取得了巨大成功。但他说他所有的成绩都该有我的一份,因为他今天的新娘不仅是我的同学,更是王市长的千金!
在女儿的婚礼上,红光满面的王市长即兴讲话:
  “为了能够更好、更快地发展,我们应该把我们的网络扩展、延伸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众人热烈鼓掌。
(刊于《小小说月刊》2010年第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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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7 08:4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好一个:victory: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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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22:32: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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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22 09:4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喀纳斯水怪(闪小说)



作者/赵金基



早晨,天色像夜幕一样黑暗。天气预报说,阵雨转大雨。

她刚从喀纳斯湖考察归来,有些照片和文字需要整理。她打开台灯,打开电脑。

闪电划过。随后,雷声隆隆,雨点开始噼里啪啦地砸在窗上。她向窗外瞥了一眼。

回过头时,台灯灭了,电脑黑了。停电了。自来水也停了。

她躺在床上,开始冥想,仿佛又置身于喀纳斯湖明镜似的幽蓝之中。她的手指轻轻滑过自己的胸前,仿佛感觉到喀纳斯湖水温柔的清凉……此刻,他也正在想她。

这时,她听见敲门声。

“谁啊?”

“收快递的。”

她义无反顾地把自己打进一个包裹,寄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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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22 09:42: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两只蚊子》
  文/一线风
   一日狂风大作,飞沙走石。两蚊子灵机一动,随风而行来到了城里。
   城里人山人海,车水马龙,高楼高,亮灯亮,一派繁华。甲蚊对乙蚊说:“兄弟!咱们没白来啊!”乙蚊拍了拍翅小声应:“城里好啊!”说完飞到一对小恋人身上,吸了一口血后感叹着:“哎!真新鲜!”
   它们在绿化带里飞翔,很是快活。而且它俩都觉得城里人都皮薄肉嫩,好吸得很。尤其胖人居多。玩累了,它俩就飞到一个胖子的大腿上补充能量。胖子和一帮人在喝酒,喝得说话结巴,走路摇晃。
  甲蚊对乙蚊说:“兄弟!悠着点!”乙蚊头都没抬,只拍了下翅。狂吸一阵后,甲文喊乙蚊:“兄弟!咱走吧!这家伙血不纯正,有烟酒味,还有些其它怪味,算了!咱回吧!”乙蚊不应。甲蚊飞过去拉它,竟然发现乙蚊已经死在胖子的大腿上。甲蚊大惊,仓皇而逃。
   厉尽千辛万苦回到乡里。
   现在甲蚊躲在乡里的乱草中,暗自庆幸,幸亏回得早啊!要不然!不知会死在谁的大腿上。

  《远行》
  文/一线风
   那些年,去南方的人成队成批。平也是其中的一员。
   那些年,治安不是很好。来去平都带包石灰防身。很多人都这样做,但似乎是多余了。
   平几乎想扔了那包石灰,他怀疑怕要失效了。但他没有扔,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事情还真的发生了。
   那是一个冬日吧!天冷风干,灰色弥漫。平瞎着一双眼回到家中,风灌满了他的裤管子,他紧闭着嘴,像那株立在田野还剩几片叶子的酸枣树,孤单单的。
   平从来不说这件事,知情人说是平去讨工钱弄的。
   平不多言语了,常自独坐沉思。也许,他在想那包石灰怎么没失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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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22 09:4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桥》
文/一线风
  村中有一浅河,齐膝的水。村民都涉水而过。到了冬天河水干枯,行人行车都可。谁都没想起要建座桥。
  一个冬日,有人在河中忙活开了。这人要在河上建一座桥。此人叫海,是个倔强的人。
  桥建好后,人人都赞海 是个好人,故名好人桥。
  桥是木桥,木墩,木架,两木拼的桥面子,十分简易。一日,王姓娃过桥,不慎跌入河中,呛水而亡。王姓人找海干了一架。海一气之下砍了木桥。
  从此浅河上没了桥,只剩下几个桥墩子立在河中,朝昏暮暗里,黑漆漆的像几尊河神。
  没过好久,有人便修好了桥。但是桥没修好几天,又被人毁了。再修,再毁。
  几个村民秘密的组成了一支侦察队。决定要揪出毁桥的人。
  人揪出来了,竟然是王姓人。他反对河中建桥,他认为有桥就少了防心,涉水的话就会注意多了。大家觉得有理,又可怜他痛失爱子,便连夜拆了那桥,连桥墩一并拆了。
  没过好久,浅河中还是淹死了人。淹死的是海的儿子。后来,海又在河上建了一座桥。建桥那天,王姓人也来了。他们谁也没搭理谁,锯木,抬木,做得很默契。做桥面时,不约而同的是都做了四根木。其中一根都是从杂屋上抽的主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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