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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袁锁林 于 2018-11-6 13:42 编辑
【王立红东北系列闪小说作品研讨会】尺水兴波,拨乱反正
——点评王立红闪小说《笨匪》
文/袁锁林
2018年“重宇杯”法治闪小说大赛揭晓,王立红闪小说《笨匪》名列榜首,引人注目。
《笨匪》写了一次错误的绑架,虽区区600字,却波澜起伏,逶迤婉转,曲折生动,真可谓是尽水兴波,扣人心弦。作品直接刻画了两个人物形象,一个是为了讨薪的绑匪,一个是重宇法律事务所的郑律师。“李老板”、“秀”和“母亲”三个人物并未出现,仅是虚点了一下,却丰满了主要人物形象。
在人们的心目中,绑匪是极其凶悍的可恶之徒,文中的绑匪“五大三粗”,外形酷似,可随着情节的发展,他竟当着“人质”的面说话“带着哭音”,以至“嚎淘大哭”。作品以一个手机通话就巧妙地颠覆了“绑匪”的形象——不是为了勒索非法之财,而是讨薪救治亟待手术的母亲,“绑匪”原来是一个弱势的农民工,还是一个可圈可点的孝子。反转自然,合乎情理。
作品展示了一名律师的人格魅力。作品颇见匠心,连律师的名字起得也有意味。“郑直”,是“正直”的谐音,暗示律师的本质特征。郑律师了解了原委,及时亮明身份,深明大义,拨乱反正——主动提出垫付手术费帮助其亟待救治的母亲,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化险为夷,同时挽救了一个误入歧途的农民工,避免了他在人生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郑直和绑匪走出旧楼,阳光立刻照耀全身,热热的,很温暖。”结尾一语双关,自然巧妙。温暖不仅是阳光的照耀,更是律师的援助之手,人间有真情,社会有正义。
犯罪是中止了,波澜是平息了,可只是暂时的平息,显然并不是所有的“绑匪”都有这样幸运的,这仅仅是一次例外,不足以让人感到劳资矛盾都能得以化解。因而作品依然是沉重的,催人思索的,这种现在的真实存在是应该受到重视的。
尤其值得重视的是“笨匪”之笨,表层在绑错了对象,错把重宇律师事务所的郑律师当成了李老板的儿子,深层在以违法犯罪的极端方式——绑架债务人的儿子来讨薪。从法律层面讲,文中的“绑匪”也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因其不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虽不定性绑架罪,但“以逼索债务为目的,以扣押人质作为讨还债务的手段”,依然触犯了法律,犯有“非法拘禁罪”,当然,情有可原,律师可以不追究,不起诉,但这样极端违法犯罪方式,不可因其“笨”,而忽视或轻视——这也应是此作的警世意义所在。
2018-9-14
笨匪
文/王立红
郑直被绑架了。
绑匪是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四十岁左右,脸和身上的皮肤都被晒成了古铜色,一看就是出苦大力的。
郑直被绑在一根铁管上。
这是一处正预备拆迁的旧楼,灰尘遍布,没有一个人影。
绑匪拿着手机,神色激动:“李老板,你儿子在我手上。欠我的工钱马上给我,不然你就等着收尸吧!”
李老板的儿子?郑直糊涂了。
绑匪抽着烟,一根接着一根。
手机响。
绑匪带着哭音:“秀,再等等,我马上就能拿到工钱!拿到工钱就能交手术费!娘,你要挺住啊!”
“你是农民工?”郑直问。
绑匪看了郑直一眼,不吭声。
“你是为了要回工钱,才绑架我?”
绑匪盯着郑直,有些惊异。
“你绑错人了,我不是那个李老板的儿子。”
其实,李老板的儿子就来过工地一次,绑匪只见过一面。
“你蒙我!”绑匪不信。
那天,郑直从李老板的公司出来,李老板的秘书还点头哈腰的。绑匪一路跟踪,这明明就是李老板的儿子嘛。
“我姓郑,不信,你看我的身份证。”
绑匪从郑直的衣兜里掏出身份证:“你怎么和李老板的儿子长得一样?”
“是像,可我并不是他。”
“妈——”绑匪嚎啕大哭。
“哭什么,你妈还等着你救命呢!”
“绑错了,李老板不会给我工钱了!”
“我可以帮你!”
绑匪停止了哭泣。
“知道重宇律师事务所吗?我是那里的律师,我可以帮你要回工钱。”
绑匪怔怔地看着郑直。
“走啊,先给你妈交手术费去,病人可等不起!”
绑匪扑通跪下:“我错了!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郑直和绑匪走出旧楼,阳光立刻照耀全身,热热的,很温暖。(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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