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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鲁三

闪界奇葩大观(连载,持续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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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闪人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9 23:04:36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2017年2月份前三浅见(3)

执笔/小叨


附2017年2月份季军作品链接:http://www.shxshyd.com/shxshlt4/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1519&extra=page%3D64

是日,老刀团三人结伴来到某处,“林尽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便舍船”,站《洞》边。小叨让大锅入。大锅摇头。让五锅入,五锅跑一边。咋回事?我伸头与洞口望之,怪不得,黑黢黢的,谁敢进啊?

言归正传,其实《洞》这篇,里面黑是黑了点,但拿着手电筒往里照,还可窥见一斑,但也只是一斑。就因这一斑,生了太多的疑点,读者只能由着性子,连猜带蒙。皆因作者没把握住一个清晰的故事。

且看文本之意,保姆的女儿爱上了这个雇主家的主人,保姆为了让他们分开,故意使主人的袜子破了洞,袜子破了洞,其女儿便不爱主人了,因为她讨厌袜子有洞。于是保姆和女儿,即将定居夏威夷。

看看,故事大体也能顺下来,但就是觉着不得劲——太刻意。讨厌袜子有洞,就不爱了?小孩玩家家?即便如此,主人和其女儿打闹中,掉鞋子,露洞袜,咋就这么巧呢?上天故意安排的吗?还有保姆,为啥给雇主家当保姆?缺钱吗?没钱,又去定居夏威夷。其女儿,又怎么和雇主勾搭上的?还有这位雇主,咕嘟着嘴,不大吭声,最后倒是吭了句,老婆缝补的手艺也不错,这么快又回心转意了?

一个字,乱。情节生套,故事乱凑。小叨只能振臂高呼:你这是为哪般?

一个人物,要有性格。有了性格,自然有了故事,不同性格的人物相遇,也自然而然为故事冲突埋下伏笔。人物在冲突中性格也更加凸显。所以立故事,先立性格。然后围绕有性格的人物编故事才是正道。

纵观这《洞》,幽暗模糊,就怕洞里尽是妖魔鬼怪,即便里有花果山,水帘洞,也只能是无头苍蝇到处乱撞,撞出包来,尚可。要是撞的头破血流,丢了性命,那就亏大了啊。

所以我三人“既出,得其船,便扶向路,处处志之。及郡下,诣太守”,说:“抓紧派人扯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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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闪人

发表于 2017-11-30 11:5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立故事,先立性格。然后围绕有性格的人物编故事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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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2-1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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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0 13:0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闲了就来看看
闪小说好写,写好不容易。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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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0 20:0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学习了,一半,没读完,老眼昏花,屏读时间长了受不了,读读歇歇,累着是二百五,不跟眼睛过不去
寒冬蛰生一草根, 破土拔节二月春, 栉风沐雨三夏酷, 经秋历霜四季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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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石闪人

发表于 2017-11-30 20:0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江城冬竹 于 2017-11-30 20:07 编辑

黑爷喜欢鲁三鲁三少爷,一般的喜欢,喜欢三少爷的文笔比喜欢三少爷多一些,谢过三少的分享,踹你的屁股
寒冬蛰生一草根, 破土拔节二月春, 栉风沐雨三夏酷, 经秋历霜四季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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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 22: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过客 于 2017-12-1 22:17 编辑

啊,我以为就我敢写。您不错!也敢写! 看我这篇。以前写的,不敢贴啊!一贴得罪多少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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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 22: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客家妹子 发表于 2017-11-30 11:56
“所以立故事,先立性格。然后围绕有性格的人物编故事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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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 23: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看看唠叨团唠叨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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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2 12:59:58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2017三月份前三浅见(1)

执笔/小叨 


附2017年3月份冠军作品链接:http://www.shxshyd.com/shxshlt4/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1820&highlight=%B9%D5%B9%F7

让拐棍来得更猛烈些吧

百善孝为先,间或仁义礼智信这些在我国是十分的吃香罢,一呼善,万人拥,不足为过。

这篇弥漫着孝之香气的作品,还是能读出作者一番良苦用心的——母亲踉跄时需要这样一根拐棍,母亲精神上更需要这样一根拐棍。儿子经常出差,以致不能给予母亲精神上的需求,作为愧疚,儿子只能从一根根看得见摸的着的拐棍上来弥补自己未尽的孝道,可是子欲养而亲不待,一切皆晚矣。我不怀疑主人公的孝心,我所担心的是,第二年清明,或者第N个清明,再或者某个想念母亲的日子,主人公又抱着一捆拐棍去,母亲的坟地还能盛得下吗?难道要插满整个山岗吗?若如此,这将是多么壮观的一个风景啊。

既然晚矣,主人公却执着放不下,有此执着,早干嘛去了?非要做着成拐棍供应商之美的买卖,未免有作秀之嫌疑,至少心理刻意变化太甚了吧。一个不了解母亲需求的人,何谈对母亲的爱?没有至深的爱,又何谈这近乎失态的心理变化?只能说这个人就一个躯壳,一个冷冰冰的道具,被作者随意捏来,成作者明修“一根根拐棍插在母亲墓地上”之栈道,暗度“一根根拐棍插在读者那颗小心脏上”之陈仓,好一个教化!言外之意为,我孝顺晚矣,诸君可不要再晚了!若这些拐棍,还不足以戳痛你们的心,那我再插一些去!

诸君曰:

那就让拐棍来得更猛烈些吧!

只是祈愿读者的心眼能早日从教化的十字架上解脱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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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3 20:03:16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鲁三 于 2017-12-3 21:21 编辑

特 刊:闪小说出国论

执笔/小叨


出国留洋自古有之。像那秦之徐福渡东洋,明之郑和下西洋,不论其怀着怎样的目的,长长见识,总归是好的。可总有一些人,打着洋報的幌子,奉“外来的和尚好念经”之圭臬,吸引着众多抱有“外国的月亮圆”的作者们趋之如鹜见“洋”就叮。殊不知这些洋報大多汉字发文,小侨小报,终归没有开疆扩土到英文的圈子里。只不过,犹如国内的编辑租了个洋地方办公罢了。所谓闪小说国外开疆扩土,未免让人贻笑大方。

不去老老实实为闪谋出路,总想着去寻什么灵丹妙药,来延长那渺微的薄命,不去老老实实搞创作,总想着让外国的石头打肿自己的脸充胖子,来满足自我虚荣,注定竹篮打水一场空,一场游戏一场梦。

出国可以,先通过质量关。不能精华糟粕一股脑儿出口。先国內,挑出经典之作,经经纪人联系出口。这样才能不砸牌子。否则,最后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正规刊物瞧不上眼,小报小刊做着非法移民的买卖,让某些人谋了暴利,却让闪十年生死两茫茫。

还是那句老话,苍蝇不钻无缝的蛋。缝儿太多,就成了沟。沟大了,迈的步子大,就容易扯着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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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3 22: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客家妹子 于 2017-12-3 22:25 编辑

还有特刊出的呀,讲的特好特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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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8 20:04:28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致楼上老A的一封信

执笔/老中医

老A你好。我是你楼下老中医。谨奉咱楼“老死不相往来”之潜规,只能以字传书,还望见谅。

写此信,也非什么大事,就是想和你说说有关你看电视的事。當然我不是反对你看电视。看不要紧,音量别那么大。我知道自己上了年纪耳背些,但还未至于耳聋。想听又听不清,害得我趴下水道管子上,才琢磨出你看得是新闻频道——一个个新闻滚动播出。看新闻不是什么孬事,问题是你边看,边迈步子还边喊:“一二一,一二一!”

那步伐的整齐,那踩音的节奏,把握得准急了。有时候按着你的口令,我也试着走两步,还别说,多年的老寒腿渐渐好了。

按说,治愈了我的老寒腿,我该感谢和支持才是,只是担心长此以往的走步,地板自然会踩出痕迹,痕迹自然会一步步加深,以致镂空呢。砸着我事小,跌着您事大。

其实细思,走步并非有罪。比如那三国曹植七步还成诗呢。再比如现在走步T台还成模特呢。所以作为一个老中医,我谨提出如下建议,若成诗人,请走七步,若成模特,请走T台,若只是顺便治治像我这样有老寒腿之顽疾的,那就继续“一二一”。

立正,敬礼。

下帖预告《致隔壁老b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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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闪人

发表于 2017-12-9 14: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嗯嗯,感觉坛子里还真有老A,乐此不疲呢鼓捣些新闻体伪闪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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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0 15:49:32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鲁三 于 2017-12-10 16:13 编辑

加急特 刊:那些神“拿来”

执笔/小叨

继承和创新,是一对亲兄弟,也是一对仇冤家。有了继承,才能进一步创新。凭空的,闭门的,只能是捏造,造假车。光继承而不创新,又只能是吃老本,坐吃山空。

有那么一些人,行懒惰之本性,专搜网络之素材,攫取人家的点子(核),换成自己的语言,自己的人物,自己的体裁,所谓再创作。岂不知这哪是再创作?顶多是换了件马甲而已。故事点子(故事核)是一篇小说区别与另一篇小说的标志。换句话说是一个人区别与另一个人之所在。

好东西可以拿来继承和所用,犹如吃一个苹果,要经过口腔的咀嚼运动,再进入肠子进行消化运动,变成蛋白质,维生素,吸收进体内,这才算完成。而不是让你囫囵吞枣,自切肠子,排出石头蛋子,美其名曰金元宝。

思考别人的故事点子的由来,运用自己的思维,变成蛋白质,这才是再创作。不是换件马甲那么草率和容易。

當然不排除自己的点子和别人的点子撞车。一,人同处一个地球之上,其思考点,有交合的可能。二,经常读书看报,脑子里也存一些别人的故事,点子之类的,时间长了,误认为是为自己的了,也不是没有可能。

抛出这两个可能,我们拿别人的点子再创作也可以,但一定要署出点明是改编,尊重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持久的出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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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闪人

发表于 2017-12-11 08:2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鲁三 发表于 2017-12-10 15:49
加急特 刊:那些神“拿来”

执笔/小叨

鲁三老师说的好,人家记者挖掘新闻故事不容易,注明出处,起码的尊重,也是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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