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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误读?——关于闪小说《把根留住》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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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3 09:3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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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袁锁林 于 2018-7-14 05:43 编辑

何以误读?
——关于闪小说《把根留住》的争议
袁锁林

      “重宇杯”法治闪小说征文大赛,笔者比较看重,原因主要有这几点:一是福建版新成立,是闪小说界盛事,此次征文,是福建版首次活动,理应支持;二是组织者剑言一白先生,其人其文,都为笔者敬重,以文会友,也需呼应;三是组委会还邀张红静老师和我担任大赛的“点评嘉宾”,笔者本兼闪小说创作,以为在热心评论之余,不妨参赛助兴。
      笔者先后以《家教》、《夫妻之争》、《受伤的儿子》《婚事》和《把根留住》五篇闪小说参赛,最好的结果好像是《家教》,被版主们“加精”,但在初评中也没有入围;《夫妻之争》与《爱伤的儿子》两篇,如泥牛入海;《婚事》和《把根留住》都引起争议,尤其是《把根留住》歧义横生,让笔者瞠目结舌,思忖之后,觉得还是有必要撰文说明。
     《把根留住》取材于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其中一期的真实案例(记不清是哪期了,一时无法查找),作品虚构的仅仅是律师的姓名和事务所名称,医院的名称,确有此事,也确有此判,绝非作者主观臆造或杜撰。笔者所做的是如何把这么一个复杂的案例以六百字闪小说的体式精彩表现出来。为此,笔者删繁就简,基本保留了案例的主干以及案件的焦点。
      须特别强调的是:这篇作品或这起案件的焦点不是“代孕”问题,而是罹难的年轻的夫妇遗留在医院的胚胎(试管婴儿)“存弃”问题。代孕是我国现地法律明令禁止的,根本没有必要讨论。
      可有人竟说作品涉及到敏感的“代孕”问题,非常紧张,不无善意地提醒作者不要触碰;还有人对相关法律缺乏应有的了解,认为如果法律没有明令禁止,有人愿意,哪怕有偿,可以代孕;还有人热诚帮助笔者重新设计作品的情节,不要对簿公堂,几方坐下来调解,最好找一位有孕育能力且乐意的人代孕,结果会“皆大欢喜”;更有甚者,为笔者捏一把汗,似乎作者创作这样的作品是冒天下之大韪……作品被误读至此,笔者感到十分悲哀。
      不可违法代孕,这一点医院清楚,律师清楚法院更清楚,四位失独的老人清楚,笔者也清楚。
      医院认为既然不可以代孕,保存这样的胚胎已没有必要;四位失独老人觉得这个胚胎(试管婴儿)是他们的仅存的后代,唯一的“根”,唯一的希望,虽然不可以代孕,但现在也不能废弃,或许将来还有可能,因而求律师帮助维护他们的利益;律师同情这四位失独老人的遭遇,认为医患合同早已生效,医院没有权利废遗留的胚胎,其实也是在不违法的大前提下的一种人道主义关怀;法庭如此判决,笔者以为正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同时也体现了“法大于情”,法律也有温情,为失独的四位老人保存着繁衍后代的最后希望;医院同情四位失独老人,也是人之常情。他们服从判决,不上诉,表明他们认为法律的判决是公正的。
      至于法律日后是否修善,那是未来的事,那是立法机构的事。法律是时代的产物,不是一层不变的,会随着社会发展不断修善的。但在未修善之前,所有人都必须守法。笔者以为这就是法律的权威所在。
      笔者写此文时,也在犹豫,是否有必要,是否迂腐。转而又想,文学本是虚拟的文字空间,如果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没有严肃认真的精神,那么还有什么意义?写作还有什么意义?思辩是有益的,争议也是正常的,只是要越辩越明,越议越清才好。
      敬请大家明鉴。

2018/7/13

把根留住
文/袁锁林

      一个异常闷热的下午,重宇法律事务所一下子进来四位形容枯槁的老人,问谁是叶律师。
      叶淇连忙起身。
      四位老人泪眼婆娑。
      叶淇安排他们坐下来,耐心地听他们诉说。原来四位老人是亲家。一个月前一场车祸,两亲家都成了失独家庭。十天前,他们意外接到天伦医院电话,通知做胚胎移植手术。他们分外悲恸。医院知情后,说试管婴儿不可以代孕,只能废弃胚胎。两对亲家都年近花甲,怎么能放弃这突然降临的唯一希望?
      叶淇说:“你们的心情我能理解,不过,医院说的是有法律依据的。”
       “叶律师,我们慕名而来,求求你!把我们的根留住!”四位老人哽咽,就差要跪下了。
      叶淇不由地动了恻隐之心,一纸诉状把天伦医院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天伦医院坚持说:“这个胚胎虽然形成,可接受这个胚胎移植的母亲已经不在人世,我国法律规定不可以代孕,保存遗留的胚胎已经没有实际意义,只会浪费物力财力。”
      叶淇辩护:“虽然这个胚胎的父母罹难,可医患合同早已生效,天伦医院没有权利废弃这个胚胎;如果废弃这个胚胎,是无情地剥夺两个失独家庭仅存的后代、最后的希望,于法于理于情,天伦医院都不可以废弃这个胚胎……”
      四位老人已泣不成声。
      法庭还从未审理过这样的案件,反复合议,最后判决:天伦医院永久性妥善保存遗留的胚胎,以待将来法律或许修善。
      四位老人的遭遇,天伦医院也表示同情,服从判决,不上诉。
      失独的四位老人的眼睛里闪着盈盈的泪光。
      胜诉了,叶淇的心情仍重如磐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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