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小说作家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513|回复: 8

[重宇杯] 【重宇杯168】李法官与张麻婆

[复制链接]

5227

帖子

111

精华

14

听众
主题
307
积分
38293
记录
0
收听
0

版主

发表于 2018-6-1 17:5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刘浪流浪 于 2018-6-1 18:56 编辑

李法官与张麻婆
文/林健

  张麻婆躺在车轮前,哭闹着不让法官去抓人。
  天空阴沉,大雨随时可能落下。
  李法官蹲下身来,劝张麻婆:“老人家,法院是帮你的,对不对啊?有啥要求,您起来说,好不好?”
  “不好……俺不告了,你们别抓人!”张麻婆躺着未动。
  李法官继续劝:“老人家,这把年纪了,让人笑话,多不好!”
  张麻婆干脆将侧躺变为仰卧,闭上眼睛,不理李法官。
  李法官再劝:“要不这样,你看行不?”
  “啥样?”张麻婆睁开眼,“我就是想吓唬吓唬他们。只要不抓人,就行!”
  李法官微笑道:“嗯,做娘的都心疼儿子,理解!我们先不抓人,您起来吧!”
  张麻婆折身坐起,揉揉眼,问道:“真不抓了?我以后再不告状了!”
  “不告状好!不过你的赡养问题真的很麻烦。我带你去一个地方,有人能帮你解决,可好?”李法官耐心诱导。
  “唉!”张麻婆叹一声,开始唠叨,“清官难断家务事!谁能解决好俺家的麻缠事儿啊?”
  “时代不同了。”李法官发着感慨,“如今啊,再难缠的家务事也有人能断!”
  说着,李法官起身去搀扶张麻婆。张麻婆拢拢凌乱的头发,说:“我自己起来吧,往后就是讨饭,也不向他们要钱要粮了。”
  李法官鼻子一酸,差点儿落下眼泪。他安慰张麻婆:“您放心,今天,咱法院的车带你去律师事务所,他们能帮你!”
  张麻婆颤声问:“真的,假的?”
  “真的!”李法官抬高声音,“律师事务所更能调解这类纠纷!走吧,带你去七星路三十九号!”
  一道闪电,一阵雷声。天没落雨,云却散开了。(595字)

  

  地址:河南省伊川县双语实验学校鲁建林
  邮编:47100
  手机:18937990959(微信同号)
  QQ:1749792418

199

帖子

0

精华

3

听众
主题
1
积分
1413
记录
0
收听
0

版主

发表于 2018-6-1 22: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参赛

1万

帖子

43

精华

24

听众
主题
144
积分
69468
记录
60
收听
15

版主

发表于 2018-6-2 06:48:38 | 显示全部楼层
读了。欢迎参赛!
“双拥杯”微小说大赛拉开神秘的面纱,欢迎您的参赛!

1135

帖子

9

精华

4

听众
主题
163
积分
10215
记录
7
收听
2

版主

发表于 2018-6-3 09:3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慈母恨儿更护儿,可怜天天母母心!
2023年“双拥杯”微小说主题征文大赛欢迎您!时间:6月10日―7月31日,官方投稿邮箱:695747814@qq.com

6921

帖子

55

精华

19

听众
主题
737
积分
40351
记录
0
收听
3

钻石闪人

发表于 2018-6-3 20:53: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道闪电,一阵雷声。天没落雨,云却散开了。
小说结尾 借景衬托,好,很好,非常好,学习了!  
这也是一个不错的写法。
我最憎恨的是自私自利的人,我最喜欢的是无私奉献的人,我最喜欢的是心地善良的人,我最讨厌的是凶残暴戾的人,我最喜欢的是胸襟博大的人,我最藐视鸡肠小肚的人,我最喜欢低调谦卑的人,我最蔑视高傲自大的人!

9938

帖子

127

精华

35

听众
主题
345
积分
57206
记录
0
收听
2

版主

发表于 2018-6-4 09:3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老师的支持!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由司法警察持院长签发的拘留决定书,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教育措施。执行拘留是司法警察不是法官。

2391

帖子

31

精华

36

听众
主题
216
积分
18075
记录
3
收听
4

钻石闪人

发表于 2018-6-25 19:0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学习了,问好林健老师

法理源于事理情理,法律无情人有情
寒冬蛰生一草根, 破土拔节二月春, 栉风沐雨三夏酷, 经秋历霜四季青。

5206

帖子

130

精华

12

听众
主题
273
积分
41155
记录
1
收听
0

版主

发表于 2018-6-26 10:5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林老师的大作。作品写得不错。只是有个问题不明白:既然法官到了要抓人的地步,那必然经过了前面一系列法律程序,如判决或者裁定,只有被告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法院才可能强制执行。强制执行中,如果原告提出撤诉,也是可以终止的,但要撤销原来的判决或裁定,也是应该有相应的法律程序吧?并不是李法官一句话就完了。所以,李法官答应不抓人,再帮助联系律师事务所调解,中间应该有一个过程。这一点,文中是否过渡急了。个见,班门弄斧了,不当请海涵。祝好!

134

帖子

1

精华

11

听众
主题
9
积分
724
记录
0
收听
0

石闪人

发表于 2018-6-26 16:5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温暖人心。法律不仅仅有力量,还有温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闪小说作家论坛|手机版|触屏版|小黑屋|闪小说阅读网 ( 冀ICP备13012593号-1 )

GMT+8, 2024-11-16 04:15 , Processed in 0.183290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